医美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韩美、艺星等上榜

2021-10-27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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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10件医美市场虚假宣传、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案件。医美网了解到,此次案件涉及虚假宣传医生资历、医疗机构资质荣誉,虚假宣传医美产品功效、服务疗效,通过“刷单炒信”、直播等方式虚假宣传等多种行为类型。健康时报注意到,韩美、艺星等医美机构在此次通报中被点名。

医美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韩美、艺星等上榜(图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截图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医美行业的违法问题,可以概括为“三非”,即非法的医美机构、非法的医美医生、非法的医美产品。
  
  医美行业网了解到,全国医美机构超过3万家,而拿到美容外科主任医师证书的医生不超过5000人。实践中,由于医生少、需求大,一些医疗机构以所谓名医名师、专业医疗资质等噱头,为医疗美容效果背书。通过虚构、夸大医生资历、医疗机构资质荣誉等方式,给消费者以服务品质保证的假象;甚至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成功”等不当关联,编造“整容改变命运”等故事,欺骗、误导消费者,扭曲审美认知。
  
  其中典型案例之一就是四川省绵阳韩美医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医生及医疗机构资历荣誉案。
  
  2020年7月,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店内墙壁上“韩美医疗整形美容——专家介绍”栏集中对其机构医生姓名、荣誉资质、擅长项目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其中的“曹某某”“郑某某”既不是当事人的特约专家,也未在当事人处开展过医疗整形服务,在当事人不能提供其荣誉资质、擅长项目的证明资料情况下,仅凭同行推荐,就将其两人放于首要位置进行宣传。同时,利用微信杜撰自己是从韩国首尔发展而来,有68个分支机构,国际级连锁医疗美容机构等虚假情况。对此,该企业当事人被处罚款10万元。
  
  2020年6月,浙江省台州艺星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新氧医美平台上的“氧气zuzmc的美丽日记3.11假体隆胸”“爱末回生的美丽日记 6.15 鼻部多项”医美案例,实际为艺星集团内其他医院案例,并非当事人医院真实案例,但当事人在案例下标示“医院:艺星整形美容医院(台州旗舰店)”。同时,该门店在网站上使用病人形象作宣传,展示手术过程以及手术后效果照片,使用虚假案例对自身进行商业宣传,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被市场监管总局罚款25万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通过案例曝光,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科学理性消费,切不可盲目跟风,冲动消费。